烏石港衝浪溺斃案 家屬獲賠246萬

學校游泳校隊的楊姓男子,

居家服

,5年多前和朋友到宜蘭烏石港衝浪,

豐原美甲教學

,溺斃陳屍港邊消波塊堆。楊母訴請國家賠償,

睡衣

,最高法院審理認為,

蓄熱式焚化爐

,東北角風景管理處未依法規設警示標語及警示浮球損壞,

綠建築

,確有疏失,

竹蒸籠

,判決須賠楊母246萬餘元,

創意小物

,全案定讞。
2007年10月20日上午,

系統家具工廠直營

,23歲的楊姓男子與兩友人到烏石港衝浪,不久友人發現楊失蹤,緊急向租用衝浪板店家反映,店家派人協尋後,下午3時在北側堤防消波塊發現屍體。家屬認為,東北角風景管理處未善盡監督責任而提告。
東北角風管處辯稱,現場有警告標示,海面也有浮球區分可衝浪範圍,並安排救生員,楊自恃技術好,逕自往外海衝浪引發悲劇,楊不顧本身安危,應負70%過失責任。
法院調查,案發後東北角風管處才在現場設立「注意!水域的隱形殺手—裂流」、「陷入裂流道的自救方法」等告示,且當天浮球部分損壞,配置救生員人力也不足以發現走向危險海域的楊,才讓楊的友人得向店家求救。
法院認定,東北角風管處未依相關辦法,設置完善警示及緊急救助系統,才讓楊無法獲得警示及救助而喪命,應賠楊母慰撫金、喪葬費及醫藥費共246萬餘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漸進式排名
台中網路公司
專業社群行銷
購物網站租用
網路行銷達人
SEO達人
行銷達人
台中關鍵字優化
客製化網站
網路行銷
SEO
網站租用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台中行銷達人
專營FB粉絲團
SEO優化
台中網頁設計
關鍵字優化
排名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