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江姓男子今年1月在中和進行毒品交易時遇警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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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掏槍朝員警扣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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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槍枝卡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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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傷亡。警方事後依槍砲、毒品和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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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了毒品部分另案偵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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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枝檢驗結果不具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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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最後只能依槍砲和妨害公務罪將人起訴。今年1月16日,士林警方掌握江男與陳姓友人非法持有毒品,一路從台北跟監到新北市中和區的交易地點,但就在圍捕收網時,遭江男開槍抵抗,所幸槍枝撞針過短,未順利擊發子彈。警方開了4槍回擊,最後順利將人制伏並扣得改造槍枝1把、子彈3發和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 偵訊時,江男坦承持有槍枝、子彈和開槍等事實,但辯稱當時以為遇到黑吃黑才開槍,不知道對方是警察。檢方將槍枝送刑事局鑑定,鑑定結果不具殺傷力,最後以非法持有子彈論槍砲罪嫌。另外,江男的槍枝既然無法射擊導致員警傷亡的結果發生,依法也無法以殺人未遂論罪,認為僅構成妨害公務罪。檢方認為,縱使江男殺人未遂罪嫌成立,也與已起訴的妨害公務罪是同一行為,屬起訴效力所及範圍,因此不另起訴。士林警方今年初在新北市中和緝捕毒販,雙方駁火交鋒,結果波及一旁超商,大片玻璃碎裂,模樣嚇人。圖/翻攝自我是中和人臉書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