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表示會繼續就政府的不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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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司法覆核。(取材自香港電台) 分享 facebook 長洲居民郭卓堅多次針對政治爭議事件如特首梁振英就職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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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獲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聲請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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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2006年起已成功提出逾30個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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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覆核王」。郭卓堅昨自爆收到法律援助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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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他過去三年有21宗法援聲請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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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法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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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於未來三年不受理他所提出的法援聲請。未來三年 不被受理申請綜合媒體報導,郭卓堅昨又前往高等法院,就香港寮屋政策提出司法覆核,稱寮屋原建者大多數已聲請入住公屋,遺下寮屋被其他人重新聲請水電錶霸占,但當政府進行清拆時則要以公帑賠償,是在浪費納稅人資源,故要求法庭頒令政務司司長、發展局局長、地政總署署長、「政府總部」、「寮屋組主任」行政失當。隨後,郭卓堅於庭外透露,此次入稟聲請司法覆核前曾聲請法援,但等了三個月都沒有結果,5日去信法援署提醒,隔日即接到通知,指他在2014年7月至2017年4月間,聲請21次法援失敗,行為屬濫用聲請,故擬由發信日起,未來三年不再受理他提出的法援聲請。據「法律援助條例」,郭有權在14天內提出充分反對理由,否則署方將正式發出上述命令。籌措費用 郭稱需人接濟郭卓堅向媒體表示,自己每次聲請司法覆核都是「為了公義」,過去都靠積蓄入稟,曾為籌措1045港元(約134美元)費用,依賴他人衣物接濟,甚至要吃他人棄置的食物,「你(政府)這樣逼我,社會有沒有公義?逼死我有什麼用呢?」 他更揚言會繼續提出司法覆核,「愈迫害我,我愈抵抗!」據報導,郭卓堅過去三年間的21次法援聲請失敗中,有17次是被法援署駁回,四次是自行撤回。2015年,他曾因就鉛水事件提出司法覆核,但不獲受理,最終需支付50萬元訟費;早前郭又入稟挑戰行政長官梁振英宣誓敗訴,或需承擔300萬元訟費。根據「法律援助規例」,任何人在同一訟案或事宜,聲請被拒兩次或以上;或是在其他情況下,聲請被拒四次或以上,而法援署長覺得其行為構成濫用,署方可在三年內不考慮該人提出的任何聲請。 高芳鈴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