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昨日推出「混米風暴」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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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日本前年起要求米食產品全面標示產地。農委會農糧署署長李蒼郎昨受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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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參考日本「綠燈籠」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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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鼓勵餐廳、小吃店等業者標示食材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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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辦法一、兩年內應可上路。
李蒼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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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將和衛福部及民間團體討論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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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鼓勵標示食材產地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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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時民眾可知道餐廳、店家的商品中,米及其他食材來自哪裡?國產食材比率有多少?
日本餐飲店家如果使用當地產銷的食材,就會在門口掛上綠色燈籠,並且依據使用比率,如使用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在地食材,就可獲得五顆星;消費者還可知道店家用的蔬果、調味料來源。
李蒼郎表示,目前農委會傾向「鼓勵」而非「強制」業者標示食材產地;參考日本「綠燈籠」作法,找民間專業團體討論如何鑑定、確認食材來源等細節,一、兩年內就可訂出相關辦法,讓如實標示產地的商家,可以此行銷,吸引消費者。
李蒼郎說,農糧署也將鼓勵米食加工業者標示原料產地,讓消費者增加對食米的信心。
農委會新版「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中,也將增加「公告抽檢不合格米產品的賣場名稱、地點」規定,雖不對賣場開罰,但希望賣場為販售的產品把關。
農委會副主委陳文德說,正規畫設「抽檢專區」,把所有農產品的抽檢結果放上專屬網頁,提供民眾查看。
主婦聯盟董事長陳曼麗表示,她支持農委會公布「販售檢測不合格產品的賣場」,賣場本來就有責任為消費者把關,避免消費者買到標示不清、不實的產品。
陳曼麗也認為應強制業者標示食材產地,強制標示產地可對生產者產生壓力,在生產過程中更謹慎、不敢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