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以下死因複審 納兒少法

學齡前兒童若遭遇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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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因為尚未就學而難以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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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待社區加強鄰里關懷。情境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兒虐事件頻傳,

誦經祈福

,兒少相關修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永和抓漏工程

,立院初審「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四十案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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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因多位提案立委缺席只好擇期再審。昨初審通過少數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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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六歲以下兒童死因複審等,

選舉造勢

,主管機關需找出非自然死亡孩子致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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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背後真實原因。兒虐案連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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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怒火難平,立委紛紛高喊要修法。衛環委員會提出的兒少法修正草案就有四十案,委員會雖進行逐條審查,但多位提案立委缺席,召委徐志榮只能宣布法案保留、擇期再審。散會時,有立委私下抱怨:「他們提案修法是當在做業績嗎?」雖有部分立委缺席,昨仍有法案初審通過。修法新增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個案複審制度,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幼兒死因回溯機制,並定期分析結果,以供兒少保護制度修正方向。 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長林宜靜說,兒童死因複審制度已於英、澳、日等國施行,蒐集非自然死亡孩子之個人、法院、保護機構及照顧者資料,再經系統性跨單位專業團隊討論,找出可預防致死原因。兒童死因複審制度去年已於高雄、台中和花蓮三縣市試辦,已討論廿七例死亡案例,從中分析可調整的危險因子有:嬰兒趴睡猝死、母嬰同床使孩子窒息、乘車無適合的安全設計等。幼兒園、托嬰中心發生兒虐事件時,家長盼政府能強制要求園內加裝監視器,卻都遭衛福部以不能解決兒虐為由拒絕,昨有委員提出強裝監視器一案,目前雖保留待審,但衛福部一改過去態度表達支持。社家署長簡慧娟表示,鑑於二歲以下幼兒無反抗能力,托嬰中心未來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其管理辦法等相關事項可再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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