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部門今天下發通知,
粉絲團經營
,要求所有節目網站不得製作、傳播歪曲、惡搞、醜化經典文藝作品的節目,
網路行銷
,或是對原創視聽節目作重新剪輯配音與重配字幕等「二次創作」行為。新華社報導,
台中行銷達人
,廣電部門這份通知指出,
排名優化
,近期一些網路視聽節目製作、播出不規範的問題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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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極壞的社會影響,還有部分節目以非法網路視聽平台及相關非法視聽產品作為冠名,為非法視聽內容在網上流傳提供管道。為進一步規範網路視聽節目傳播秩序。通知提出「四不得」的要求,即所有節目網站不得製作、傳播歪曲、惡搞、醜化經典文藝作品的節目。還有:不得擅自對經典文藝作品、廣播影視節目與網路原創視聽節目,作重新剪輯、重新配音與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節目片段拼接成新節目播出。不得傳播編輯後篡改原意產生歧義的作品節目片段。通知要求,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廣電部門嚴格管理包括線民上傳的類似重編節目,不給存在導向問題、版權問題、內容問題的剪拼改編視聽節目提供傳播管道。對節目版權方、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影視製作機構投訴的此類節目,要立即做下架處理。通知要求,各視聽節目網站播出的片花、預告片所對應的節目,必須是合法的廣播影視節目、網路原創視聽節目,未取得許可證的影視劇、未備案的網路原創視聽節目,以及被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通報或處理過的廣播影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其對應的片花、預告片也不得播出。此外,製作與播出的片花、預告片等節目,要堅持正確導向,不能斷章取義、惡搞炒作。不能做「標題黨」,以低俗創意吸引點擊。不得出現包括「未審核」版或「審核刪節」版等不妥內容。通知要求,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接受冠名、贊助等,要事先核驗冠名或贊助方的資質,不得與未取得「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非法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機構,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網路直播、冠名、廣告或贊助。(編輯:林克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