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子「阿雄(化名)」涉嫌在一天內性侵女友中度智能障礙的女兒「小芳」與親生女兒「小如」(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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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兩女心靈受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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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接受心理諮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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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會不斷掀開芭比娃娃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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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這是我爸對我做的事」;還對心理師說「打開雙腳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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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樣才有爸爸那件事」。台南高分院以阿雄惡性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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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判處他有期徒刑11年,可上訴。判決指出,阿雄與女友「阿淑(化名)」交往時,阿淑已帶著與他人生的女兒小芳,兩人後來又生下小如。阿雄在小芳幼年時就曾性侵她,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定讞。 由於阿雄的性侵幼女前科,小芳與小如原與外祖父母在高雄同住,未料外祖父母的家在2009年風災中受災慘重,她們只好搬回台南,與父親及阿淑同住。6年前,阿雄見年滿18歲的小芳不知反抗,先在房間對她性侵得逞,再喝令未滿14歲的小如褪去褲子。小如怕得不敢逃,也被強暴。後來小芳接受學校諮商輔導時說出與妹妹遭性侵遭遇,學校通報處理,阿雄被警循線查獲。阿雄不服台南地院判他11年徒刑,上訴否認性侵,辯稱是小芳、小如亂講,兩人陳述不一也沒有其他證據。他經測謊,沒有不實反應。合議庭認為,小芳、小如指訴遭阿雄性侵不只一次,本案案發到偵訊時隔2年,小芳智能障礙,小如年齡幼小,無法要求她們將案發過程記得鉅細靡遺,不過她們對於在同一日被性侵、性侵地點、順序等說法相同,說詞應可採信。小如的心理師也證稱,小如提到父親的言語都非常激烈,曾說爸爸是畜生。不過起初憤怒的小如,後來曾在量表中圈選「我對傷害我的人感到又愛又恨」,也說不希望爸爸吃免費牢飯,她對父親感到生氣但又不希望父親被關。小如也出現掀娃娃裙子、表示打開雙腳不好等性創傷反應。小如接受心理鑑定時,也說「在學校會逃避上健康教育的課程,因為會回想起自己沒有保護好自己身體及性侵的事件。」阿淑證稱,她知道阿雄會性侵小芳,也要阿雄別再這麼做。但直到小如被安置,她才知道女兒也受害。合議庭認為,從小芳、小如的創傷反應與證人證詞,她們不像在亂講話構陷阿雄,分別就阿雄對小芳犯乘機性交罪,量處有期徒刑4年6月;對小如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量處有期徒刑9年。兩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1年。阿雄涉嫌中度智能障礙的小芳,以及自己的親女兒小如。示意圖 /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