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網站昨天貼出一則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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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修正停車場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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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界引發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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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稱「最高法院搶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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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到連停車位都要公告週知」是開春以來最大的司法笑話。法官們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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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原本肩負著統一法律見解,對爭議案件作出具憲法高度的判決,如今,最高法院的精神卻花在行政瑣碎事情,法官士氣低落,令人憂心。3月7日,最高法院在司法院網站公佈新聞稿,對媒體公佈最高法院修正停車場管理要點,記者們以為是什麼大事,點進去一看,僅是對最高法院地下停車場的規定內容,要求停車的人不能暖車、不可將車輛停過夜等等一般停車場規範;今年2月22日,最高法院將內部訂定危機處理標準作業程序,當成重大新聞放在司法院網站,看看內容,也不過一般公務機關的標準作業程序。一二審法官直指,最高法院負有一槌定音的重責大任,應該是以提升裁判品質為首,竟然將這些行政瑣事當作重大新聞稿放在司法院網站,「難道院長只管小事,不管大事」「不見提升判決品質,只見小事一囉筐」。然而,最高法院法官也有一肚子怨氣。他們指出,媽媽嘴案,最高法院判決3名股東連帶賠償368萬元,引發社會討論,院長鄭玉山因司法院反映指當天最高法院沒有發新聞稿,以致沒有搶到話語權,從此規定,只要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分案人員在google上搜到被告的名字,案子上過報,不管大小案,都列入社會矚目案件,法官一作出判決就要寫新聞稿「搶話語權」,結果,現在最高法院的法官手上的案子,幾乎四分之一以上案子都列為社會矚目重大案件,法官一評議完,就要趕緊寫新聞稿,同步在司法院網站發布。這些新聞稿,有時一天上個6、7則,但看看內容,實在沒哏,有的案子只是偷條蛇、竊盜未遂罪,但被告曾經上過報,法官也得當成重大案件寫新聞稿;不少的最高法院法官不滿時間都花在寫不重要案子的新聞稿,乾脆不寫,備受關注。「過與不及,都是不好的」,重大案件本來就該發新聞稿,但不重要的案子或行政瑣事也發新聞稿,就很奇怪了,這會讓人看輕終審法院的格調。除此之外,最高法院近年還有很多「奇景」。每天早上7點50分,具有司法官身分的官長就會在一樓中庭將所有法警集合列隊,官長帶著法警做早操,喊口號,精神訓話;而院長一進院裡上班,法警也會集體敬禮喊好,回聲穿透大樓,法官們聽得清清楚楚,侊如回到莒光日。好笑的是,連辦公室冷氣的溫度要開幾度,也要院長同意,結果廁所臭沖天,沒人敢反對;法官更是不敢在走廊聊天或討論法律見解,因為監視器看到會被約談。最高法院的高度,本不同於一二審,全世界各國的最高法院定位,都是在統一法律見解,提升裁判品質,對國家社會爭議案件作出具憲法高度、具參考價值的判決,判決具有一槌定音的意義;管理最高法院的重點在於鼓勵法官熱烈討論,寫出有份量的判決,積極召開國際司法會議,討論民眾關注案件,解決法律爭議;而不是刷存在感,盡做些與公益無關的事,狂發毫無意義的新聞稿,管了一堆小事,這真會把最高法院做小了。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在司法院網站發出修正停車場管理要點新聞稿。記者蘇位榮/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