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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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擬打破現行的勞基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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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雇主可與六十五歲以上的高齡勞工簽訂定期契約。 記者杜建重/攝影 分享 facebook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目前正在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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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長許銘春昨受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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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雇主多聘雇六十五歲以上的高齡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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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草案研擬打破現行的勞基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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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雇主可與六十五歲以上的高齡勞工簽訂定期契約,這也是國內首次以年齡作為定期契約的條件。許銘春還說,勞動部目前針對雇主雇用四十五歲到六十五歲的中高齡勞工,有給予獎助,未來專法實施後,雇主若雇用六十五歲以上高齡勞工達一定時間,也會研議補助雇主,也就是以獎勵雇用與開放定期契約雙管齊下,作為增加雇主聘高齡就業者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