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國宅店面出售及地下一樓停車場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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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成選舉第一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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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委任律師提告。 記者何烱榮/攝影 分享 facebook 張錦昆:評論可受公評之事 員林市長張錦昆、縣議員曹嘉豪8月1日晚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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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為國民黨下屆員林市長參選人游振雄站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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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後質疑縣府前年出售員林國宅1、2店鋪是「15億元賤賣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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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地下室停車場「公有變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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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認為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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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委任律師控告張、曹涉嫌誹謗及公然侮辱公署。張錦昆說,過去1年多來,國宅住戶不斷陳情,質疑縣府賤賣,更指控買家尚未經同意就擅自破壞地下室結構,如今員林國宅高牆掛著住戶抗議的布條,讓不知情的民眾對國宅安全產生疑懼;「我是出於善意,針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評論,被告也只好坦然面對。」 員林市長張錦昆(左)和縣議員曹嘉豪接招。 記者何烱榮/攝影 分享 facebook 曹嘉豪:興訟匪夷所思曹嘉豪說,他身為民代監督縣政,評論全根據縣府提供給他的資料,面對國宅爭議,縣府居然無法研擬出對人民有利配套,反而興訟,令人匪夷所思,霸道又傲慢,深感遺憾。前總統李登輝任內看到房價飆漲,提出6萬1坪的國宅政策,當時的縣長阮剛猛配合省府住都局在員林、鹿港各推動國宅計畫;1995年間員林國宅完工後,省府委託彰化縣政府代為公開標售。國宅1、2樓的百貨公司(含超市)及地下1樓停車場,歷經41次公開標售都流標,其中停車場,多年來被管委會畫格收費。縣府:全照前朝未更動 何來賤賣?縣府工務處長林漢斌表示,營建署從2004年開始調降,2012年間前縣長卓伯源任內時,核定底價就是3.49億元,縣長魏明谷上任後並未更動,何來賤賣之說?至於地下一樓停車位產權部分,本來就附屬在公開標售的百貨超商面積裡,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年4月24日已判決定讞,管委會敗訴,應返還不當得利11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