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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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張姓少年無照騎機車違規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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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直線行駛的吳姓工程師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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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56歲的吳男成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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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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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張家需賠1576萬元。
判決指出,張姓少年當時騎重機經過平和東路和翠亨南路交叉路口,他紅燈右轉,結果直線行駛的吳姓工程師從翠亨南路騎來,右側擦撞張姓少年機車的左側,56歲的吳姓工程師倒地後頭部受到重創,成為植物人。
張姓少年逃離現場,沒替吳姓工程師叫救護車。張姓少年辯稱,是吳姓工程師自己車速太快,才會撞上他機車左後方。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吳姓少年無照駕駛又違規右轉,且也無法舉證吳姓工程師當時超速,應該負全部的肇事責任;但因張姓少年還是未成年,依規定,法定代理人也要連帶賠償。
吳姓工程師月薪15萬元,年收入約200萬元,離65歲退休年齡還有8年多,法官認為他變成植物人後,終身需要人看護,依據內政部頒的簡易生命表紀載,吳男離平均餘命還有23年多,估計每個月須花2萬多元。審理後判張姓少年和家長連帶賠償157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