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吉利要紅包…商家自願給沒問題 耍賴就有罪

年關將近,起司豬排,各種搶錢花招陸續出現,網域申請,商家常可看到民眾扮財神爺跳加官、舞獅放鞭炮、土地公祝福、花童討吉利等方式向店家要錢。警方表示,韓式泡菜,要商家主動給才行,好吃泡菜,如果假冒身分或者硬賴著不走,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都恐觸犯詐欺或強制罪嫌。
「祝老闆生意興隆、來年發大財,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財源滾滾來!」過年到了,商家常會遇到打扮成財神爺的人走進店內要討個吉利,雖然沒有言明要錢,但商家知道都是來要「紅包」的。
警方說,如果民眾進到店家營業範圍內要錢,只是單純說一些吉祥話或跳加官等行為,只是想要討紅包,店家認為是好兆頭,也願意給錢,就沒有問題。
但如果商家不願給錢,民眾又賴著不走,影響正常生意進行,也有可能涉及強制罪;如果自行在店面燃放鞭炮,還有可能觸犯公共危險。
警方指出,但不管店家願不願意給錢,如果民眾持用假證件或假冒其他單位身分,就是使用詐術,會涉及詐欺罪。以往過年期間,就會出現不少打扮成出家人或土地公的人,假稱替某某宮寺建廟募款。
土城警分局說,商家如果覺得困擾,建議先口頭勸阻,店家有權要求對方離開,若對方不走可報警處理。但最好不要強制將其拖走,以免被反告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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