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來臺旅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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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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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積極會同檢調與稅捐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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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購物商店違法製作不實之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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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經法院刑事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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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函請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撤銷其旅行購物保障資格。
觀光局近來提供相關資訊協請檢調與稅捐機關查緝旅遊購物商店已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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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公司等8位公司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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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不實之財務報表,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分別處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觀光局業於101年11月26日暨11月30日,分別函請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審議撤銷相關公司旅行購物保障資格,各公司名稱暨負責人姓名如下 (共計13家):一、錦龍藝品有限公司,負責人吳思廷、周宏忠。二、寶龍藝品有限公司,負責人吳思廷、周宏忠。三、寶東企業,負責人周宏忠。四、部落灣企業行,負責人周宏忠。五、御品軒有限公司,負責人伍達成、鍾偉棠。六、捷達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鍾偉棠。七、寶時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鍾偉棠。八、綺麗珠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洪明麗。九、蘇澳珊瑚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文仁。十、祥瀚珊瑚博物館股份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廖麗娟。十一、歐亞珠寶有限公司,負責人雷素娥。十二、歐亞鐘錶有限公司,負責人雷素娥。十三、星際鐘錶有限公司,負責人雷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