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屏東縣1名外籍英文老師引誘男學生脫褲拍私處,
工商日誌
,猥褻行為因與國際色情網站交易紀錄,
VOC回收設備
,遭國際警察清查時發現,
中醫減重
,屏東地院以該老師已與學生及家長賠償20萬元,
草蓆坐墊
,達成和解,
影印
,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年,
造景
,緩刑5年,
MIT
,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內睡衣
,且須接受4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法官認為,
連衣裙
,雖該老師已和被害人家長和解,但擔心其再犯,因此判處緩刑最長年限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合議庭私下表示,該老師開庭時辯稱不熟悉台灣法律才會犯法,因家鄉阿肯色州只要滿17歲就算成年,即使拍攝裸照也不算犯法。
法官還特地發函確認阿肯色州法律,證實對方未說謊。但開庭時,該老師卻回答得出來在台灣18歲才算是成年人,法官認為,該老師有些證詞都想為自己脫罪。但他也坦承自己有引誘學生自慰、脫褲等。
該外籍老師,去年以介紹洋姪女為藉口,誘騙未成年男學生拍裸照、自慰等照片,他誆稱洋妞喜歡這種方式交朋友,自己卻充當攝影師乘機猥褻,被刑事局會同屏東縣警方查獲送辦。
該老師坦承去年一月誘騙學校一名男學生,說要介紹自己美國姪女給男學生認識,自己多次假冒姪女身分,跟男學生通電子郵件,表示想看男學生裸體照。男學生知道自己受騙之後,只表示,自己和老師相處就像朋友,「被朋友騙了感覺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