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給錯包 「不識英文」不起訴

宜蘭縣57歲的游姓男子擔任羅東1處大樓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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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識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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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將陳姓男子包裹誤拿給另名林姓女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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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包裹內有平板電腦,

收納盒

,陳男懷疑2人企圖侵占提告;檢方偵結予不起訴處分。
陳男友人去年9月從國外郵寄平板電腦至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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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地址及收信人都以英文書寫,

收納盒

,游男接收受包裹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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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看不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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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程序登記在郵件簿,直覺認為是林姓女住戶的包裹,就在上頭特別標註,將包裹遞交林女。
陳男因遲未收到包裹,向羅東郵局查詢,得知信件早已送達,且由游男代收,調閱大樓監視器發現包裹遭隔壁林女領走,陳男認為2人涉嫌侵占報案。
游姓管理員辯稱,因林姓住戶常有國外信件,才會直接將包裹拿給她;林女說,包裹寫她名字,拆開看是1台平板電腦,以為國外朋友寄給她,雖打電話確認,但沒聯絡上,之後到外地工作,返家後,管理員才告知搞錯。
檢警調查,包裹全以英文書寫,且林女與陳男為鄰居,才導致管理員作業疏失,平板電腦也未被開機使用,2人說法足以採信;宜蘭地檢署偵結,以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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