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女子和余姓女子原是台中市某家公司電話行銷人員,
連衣裙
,2人離職後帶走客戶資料,
貓狗外出提籠
,轉職到另家公司當業務經理和電話行銷人員,
琉璃
,將原公司客戶資料拿到新公司行銷,
條紋T
,台中地檢署昨依洩漏工商秘密罪將2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
論文輸出
,王女 (47歲)與余女(52歲)2人任職前一公司時,
女裝服飾
,曾簽下保密條款,
海報 台北
,同意客戶資料不得外洩,
除臭劑
,嚴禁留私人電話給客戶。3、4月間,
短褲
,王、余陸續離職,轉到另家公司任職,2人利用前一公司客戶資料,在新公司打給客戶,因有客戶向她們原先任職公司反映此事,原公司因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