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院下午審理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後,
,裁定950萬元交保,
,但限制出境、出海,
,每天中午12點向屏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報到。不過,
,葉的家屬一時籌不出交保金額,
,法官諭令還押屏東看守,
,等葉的家屬籌出款項,合議庭再提葉文祥,讓家屬辦理交保。檢方等收到裁定書,再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