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落跑」 重刑犯定讞擬拘提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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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防落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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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前立委羅福助等重刑犯在定讞後、發監執行前潛逃出境的案例一再重演。
根據初審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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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告知判刑三年以上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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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可直接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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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針對非重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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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無一定居所或有事實認定有逃亡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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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可於執行前限制受刑人住居或逕行拘提。
昨天也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所提,將檢察官偵查期間延長羈押,由現行可延長兩個月,縮減至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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