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日代表謝長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駐日代表謝長廷近日遭到國內「砲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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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火線固然是日本遭逢颱風和地震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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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單位未能及時給予台灣旅客援助。但此前謝長廷接連表達「助日」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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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臉書「妄議」國內政壇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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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加招致了猛烈砲火。有民進黨人士為謝長廷緩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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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誰來做都是背黑鍋」。此說法既抹黑了專業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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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符民進黨在野時期批判執政黨的標準,更存在諸多不實的卸責之詞。 這位幫謝長廷緩頰的民進黨人士說,日本各地辦事處長是常任文官,考績是外交部所管,不是駐外的謝長廷大使(對外稱代表),「就算謝長廷想管也管不動」,所以根源在於體制上的問題。這些說法,僅是以一小部分的事實為基礎。外交部駐外單位人員的考績,的確須經由外交部的考績委員會審議,再由部長最後核定;但若謂外館館長「管不到」或「管不動」,便非實情。因為,外館人員的考績是由館長提出初步評擬,再送到外交部的考績委員會審議。在整個程序中,館長的評擬則最屬關鍵。公務人員考績目前訂有甲等不得超過七十五%的上限,儘管乙等仍有半個月考績獎金、晉俸級一級和構成考績升等的條件,但由於比率上屬於絕對少數,因而乙等在公務文化中被視為「不佳」。在此公務文化下,各單位主管提出考績的初評擬時,均被要求先提出若干比率的乙等送到考績委員會,而若初評擬乙等的分數是七十八分以下,則在考績委員會幾無被提升為甲等之機會。何況,謝長廷還可給工作績效確實差的部屬,評擬考績為丙等。除了外交部外,如經濟部等各機關亦有駐外人員,但仍須受館長的統一指揮監督,且自也包括關鍵性的考績建議權。再說,以謝長廷具有行政院長等豐富的從政資歷,常任文官豈敢「不甩」這位大使級館長?綠營人士點名了大阪辦事處處長「辦事不力」,又稱謝長廷對之無考核權,並主張該簡任第十二職等的總領事應改為政治任命。民進黨不久前才修法增設許多政治任命的駐外人員職務,但專業的外交人員養成不易,總不能為了政務官卸責,又再覬覦專業外交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