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已婚員警丁鴻榮去年和小三到新竹市汽車旅館開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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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雙方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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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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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男一怒之下竟不顧她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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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破她衣服、拍裸照、性侵得逞。女友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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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強制罪起訴丁男。
丁鴻榮(50歲)原本去年底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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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案退休案暫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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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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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局記他1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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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後,將持續列為關懷輔導對象,如經刑事判決確定,依公務人員懲戒法,將停職處分。
檢警調查,丁男去年9月休假時,和40歲女友到新竹市遊玩,2人到汽車旅館開房間,但酒後起爭執,女友表示要分手,還說要當KTV傳播小姐賺錢。丁男怒罵她「不要臉」,將她手機摔壞,還撕破女子內衣、裙子,令她坐在馬桶上對她拍裸照。
女友指控丁性侵,還以打火機燒掉她外衣,並要她簽下100萬借據,做為他的精神損失賠償,否則就要對她家人不利,她只好簽下借據。
女友沒外衣可穿,哀求丁男幫她買衣服,趁丁外出時跑到櫃台求救報警,警方趕到時,丁男剛好買衣服回來,當場被捕,坦承與女友爭吵,有扯破她的衣服、也用相機拍下12張裸照。但他強調,女友簽下的借據是之前的借款,他沒有性侵對方,兩人發生性關係是你情我願。
檢方調查,女子手臂受傷,且內衣等確實被扯破,外衣也被燒毀,手機被摔壞,但沒找到借據。汽車旅館櫃檯人員作證女子當時衣衫不整,慌張求援,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和強制罪起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