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與妻感情不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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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鐵撬打破妻子房門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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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情急猛咬他的手臂後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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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控妻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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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發現王高壯、妻子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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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王妻是正當防衛,不起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王姓男子(35歲)和妻子失和,曾對妻子多次辱罵、丟鍋砸碗,還故意將冷氣遙控器藏起來,讓妻子熱到無法入睡。
去年8月中旬兩人吵架,妻子躲進房間反鎖房門打電話向媽媽哭訴,王姓男子拿著鐵撬劈門撞進房間,手拿鐵撬對妻子大吼大叫,妻子見丈夫失去理智,嚇得半死,先在電話中大叫「媽媽快來救我」,隨後衝上前想搶鐵撬,但搶不下來,情急下猛咬狂抓丈夫右手臂,才咬「落」鐵撬、趕緊逃離房間,丈夫事後控告妻子傷害。
檢察官偵辦時,王妻承認咬傷丈夫,因丈夫情緒常失控,曾經到她公司前潑汽油要引火自焚,當時是怕被丈夫殺害,才咬人脫困。
王的岳母作證指出,女兒常被欺負,當天曾聽到「碰碰碰」撞門聲,趕到女兒家,看到門被劈爛、門鎖被撞爛。鄰居也說,王常對妻子大呼小叫,被妻子咬「並不意外」。
檢察官查出,王姓男子身高184公分、體重98公斤,高大壯碩;王妻嬌小,根本不是丈夫對手;當時王拿著鐵撬破門揮舞,又有想自焚的紀錄,王妻如果不反抗,後果難料,因此認定王妻是在不法侵害下,基於防衛意識而咬人,符合正當防衛的法律要件,行為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