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豐大橋命案被告獲再審獲釋 檢:讓證據重新檢視

發生在16年前的后豐大橋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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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班女老師陳琪瑄墜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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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男友王淇政、及王的友人洪世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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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15年、12年6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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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喊冤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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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今天裁定准予再審,並裁定停止刑罰,由中檢發釋票釋放王淇政; 而洪世緯因在監表現良好,已於本月1日獲假釋出獄。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江德千表示,最高法院裁定王淇政、洪世緯再審,停止刑罰,最高法院將裁定主文發給台中地檢署,由執行科檢察官開釋票放人。台中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蔣志祥表示,下午收到最高法院的裁定主文,王淇政被關在八德外役監,因此馬上發釋票給八德外役監放人;而另一被告洪世緯,因在監表現良好,已於本月1日獲假釋。最高法院裁定再審釋放被告,當年蒞庭的林姓檢察官昨獲悉後,他表示「檢察官、法官本於良心做判斷,有爭議再審沒有什麼不好,讓證據重新檢視」。本案王淇政、洪世緯從頭到底否認涉案,兩人通過測謊,王淇政供稱他與陳女感情很好,根本沒有殺人動機,看到陳女滑落橋下後,立即到橋下欲救陳女,如果他殺害陳女早就逃了。不過,證人證稱看到王男從後抱住陳女,陳女喊救命,王男叫洪男抱起女的腳,兩人合力抱到橋邊欄杆上,王男說了一句:「妳如果要和我分手,我就讓你死!」隨後兩男放手導致林女墜橋身亡。陳琪瑄墜橋時間是在凌晨,當時夜深人靜,天色昏暗,來往人車稀少,所幸當時有目擊證人,在橋面下是捕魚蝦的農民,但證人距離被告及被害人為50公尺以上,是否聽得到?看得到?是本案的關鍵。台大農化系博士劉禎祺說,案發時間在凌晨,屬夜深人靜,死者墜橋前在橋上護欄處,而目擊證人在橋下,要考量到死者發話方向,及是順風或逆風,聲波是個弧狀、扇子狀發射出去,往上中下放射,在橋上會遭到橋面阻隔散掉,反而在橋下聽得清楚,死者與嫌犯若在爭吵,聲音會拉高,在橋下有可能會聽到,他建議最好現場模擬。一審煞費苦心除向中央氣象局調閱案發當天的氣候資料,查出當天氣候良好,並於同一天,到后豐橋實地勘驗、及模擬,由員警在橋上喊救命,檢審在距離案發地點50公尺外處傾聽,結果證明可看到橋上人的動態、以及清晰的聽到聲音,證明證人所言不假。這名證人因作證,遭控告涉嫌偽證,檢察官請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刑事鑑識中心做測謊,經測謊後,認定這名證人所言並無不實之情,因此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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