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保全攔車指揮交通,
誦經祈福
,將會受罰。 記者林俊良/攝影 分享 facebook 交通部預告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洗腎陪伴
,明訂除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等人員外,
W修護專家
,一般民眾不得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
員林居家照護
,違者開罰一千二百至二千四百元。交通主管機關解釋修法緣由:沒有交管公權力的公寓大廈保全人員,
創造內外豐盛
,常常於非私人土地上指揮交通引導車流,
台東長期照護
,導致車輛回堵,
關鍵字優化價格
,特別增訂罰則嚇阻。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社區大樓保全人員主動協助疏導社區車輛出入秩序,並提醒過路行人注意,動機或目的皆是維持交通順暢與保障行人安全,不公平遭汙名化為妨礙交通元兇,夾在業主與警方間的保全人員進退兩難。 大型社區尖峰時段車輛頻繁進出情況下,保全當然有責任站出來指揮疏導。萬一無人指揮,住戶車輛大排長龍無法進出幹道,搶快擦撞或波及路人等交通事故勢必頻頻發生,屆時又要員警出面善後,徒增人力物力耗損與民怨。更現實的問題是,保全公司若不願執行交通疏導勤務,極可能遭管委會撤換不續約,另覓其他願意走偏鋒廠商接手,造成劣幣逐良幣保全業界惡性競爭。全台各地超過二百戶大型社區或六百戶以上超大型社區不在少數,維持車輛出入秩序的實際需求,並非只是豪車與有錢人的專利,小至保養廠或洗車場,乃至於商場、百貨公司周年慶、運動賽事、演唱會或宗教廟會等大型活動,經常都有協助引導消費者(參加者)車輛出入之需求,相關部門可以與保全公司與同業公會協力合作,輔導保全人員精進交通疏導技巧,調整巷弄匯入幹道交通動線,一刀切修法取締是因噎廢食的懶政思維。實務執行面也有很大商榷餘地。如果不是交通繁忙甚至於堵塞嚴重,自然無需保全人員出面引導,而原本即已存在車流回堵加劇程度可歸責性很難歸咎單一因素。交通路況動態發展從寬或從嚴認定,尺度更不易拿捏,執勤員警動輒得咎,而即使裁罰對象是行為人(保全),是否讓倒楣保全人員獨自承擔,或者由雇主(保全公司)或委託業主(社區管委會)代替繳交罰款更是頭痛難題,徒增三者爭執紛擾。無怪乎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特別撇清:修法是提供員警工具,「沒專案執法計畫,不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