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維護財政紀律 要有三個堅持

行政院日前邀集財經兩部首長協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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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產創條例中所有租稅優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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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數延長十年。這個上演了數十年的減稅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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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個新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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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粉墨登場。一切還是照本宣科的老套:經濟部事前提出各種減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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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要價;財政部則戮力提出對減稅必要性與合理性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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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地還錢。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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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經濟與照顧產業的大帽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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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的退讓注定是政策妥協,從而稅基侵蝕又將成被犧牲的代價。經濟部一向很會利用主客觀因素的轉變,抓住機會開口跟財政部要減稅優惠。產創條例明年屆期,經濟部即趁機要求現有四大租稅優惠項目,全數展延至2029年,更主張提高研發投抵率5%。尤有甚者,還加碼新增人才培育投資扣抵。其次,為了配合蔡總統「五大創新產業」計畫以及發展5G行動通訊技術,經濟部立刻提出給予智慧機械三年及5G技術四年的投資抵減方案。此外,為因應中美貿易情勢變遷,引導台商資金回流,經濟部也順勢呼籲財政部訂定專法,給予回台資金投入5+2創新產業、前瞻計畫、長照等項目,首年8%,第二年10%的優惠稅率。 據報導,財政部已經同意開放智慧機械與5G行動通訊的投抵優惠,且也主動制定「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藉以鼓勵台資回流。這樣的態度,讓身為財政紀律守門員的財政部,在這波減稅浪潮中,喪失了談判的優勢與籌碼。過早洩漏自己的底線,乃是談判協商最致命的忌諱。難怪財政部最後只能在產創條例的修法中,勉強換得經濟部對「研發投抵率維持不變」以及「不新增人才培育抵減」的妥協。然而,背負著工商業界龐大利益的壓力,經濟部說的話是否算數,恐怕還是一個問號。果然,工商團體在得知這個產創條例協商版本後,隨即表示要聯名向行政院請命,勿將人才培育投資抵減從條例中剔除。而財政部為了紓緩工商界對研發投抵率未能提高的不滿,亦另提出企業未分配盈餘做實質投資不加徵5%的營所稅,以取代研發投抵加碼。但工商代表似乎並不買帳,甚而更進一步要求擴大租稅抵減項目與範圍,包括恢復促產條例時代的五年免稅獎勵。如果這種聲音與訴求不被適當的辯正與阻止,則國家財政紀律與稅制公平將再陷入歷史的夢魘。財政部面對此一情勢,至少應堅持做到以下三點:一,要有明確的立場。政府財政尚未臻健全,年年赤字,債台高築,租稅占GDP比重長期偏低(去年13.4%)。面對未來不斷增長的各種龐大支出需求,財政部應明確宣布在租稅占GDP比率未調高至15%(財政部蘇建榮宣示的目標)以上前,絕不任意擴大減稅優惠措施。二,要有嚴格的要求。現行法令對於稅式支出(即減稅)已有嚴格的評估要求,包括內容規範與作業流程,財政部不但應本於專業嚴謹審查評估報告,更應將之公諸於世,接受輿論監督。重點應放在減稅的有效性,幾十年經驗告訴我們一句真言─虛不受補。若經濟基礎環境與產業體質不佳,再多的減稅也無法發揮效果,政府不應短視近利,過度迷信減稅工具。三,要有創新的做法。政府即使要減稅,也應多接地氣,聚焦於當下最迫切的問題。有關引導台商資金回流,合法的資金,根本毋需政府操心。財政部應思考的是,給予非法滯外資金「一次性」的租稅大赦,除補稅加息之外,免除其一切行政與刑事處罰。此外,為鼓勵企業給員工加薪,財政部所提未分配盈餘減稅方案,應加列未分配盈餘用於加薪的條件,才免加徵5%的營所稅。總之,財政係庶政之母,財政紀律的維護乃財政部最神聖的職責。選舉年到了,肉桶政治的醜陋惡習又逐漸顯現。面對這個挑戰,財政部應該做得更多,也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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