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退稅 須辦妥戶籍登記

民眾購新屋換舊屋,

排名系統

,可享有退稅優惠。但中區國稅局提醒,

自然排序

,即使房屋符合自住的用途,

粉絲團經營

,納稅義務人和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還是要辦妥戶籍登記,

行銷達人

,才可適用重購退稅。根據所得稅法,

關鍵字優化

,民眾買進新屋的金額如果超過出售金額,就可以將其從應納綜合所得額中扣抵或退還,先買後賣、先賣後買都可適用,此即「重購抵稅」。重購抵稅的優惠僅限於自用房屋,出售和買進的房屋都必須是自住用途,而且納稅義務人和配偶、同一申報戶的受扶養直系親屬都要在該地辦理戶籍登記,出售前一年內也不能出租或供人作營業使用,前述要件缺一不可。中區國稅局指出,民眾報稅時提出重購抵稅,事後反遭國稅局剔除、要求補稅的情形,常常是因為忘記辦理戶籍登記。舉例來說,納稅人甲君在2012年出售房屋,出售金額為600萬元,因為出售該筆房屋增加綜合所得稅款5萬元。甲君之後在2013年換屋,買進的房屋金額為800萬元,甲君因此提出重購抵稅。但該住宅僅有甲君母親設籍,甲君在2013年結算申報時也未申報扶養母親。國稅局認為,甲君或配偶、同一申報戶的受扶養直系親屬在2013年度都沒有於在重購房屋時辦妥戶籍登記,不符合所得稅法規定,因此將其剔除。,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虛擬主機租賃
系統建置
購物網站租用
台中行銷達人
網路代銷
SEO達人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SEO
專營FB粉絲團
關鍵字如何操作
社群行銷達人
關鍵字達人
台中網路公司
網站優化
漸進式排名
台中網頁設計
網域申請
台中關鍵字優化
客製化網頁
網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