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件數居高不下,
自然排序
,累犯比率也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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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通過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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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通部研議沒入酒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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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支持。圖為警方酒測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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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案件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行政院蘇院長曾放重話:「酒駕肇禍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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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故意殺人。」亂世用重典是不分黨派的社會共識,為何直到現在,法院還是輕判很多的累犯,罰了錢,車照樣開,難道亂世用重典只是口號?酒駕肇事全民深惡痛絕,明知喝酒不能開車,卻不顧道路交通安全。每次看到家屬失去親人的悲愴心情,經過數十年仍無法撫平,酒駕害命,怎能姑息? 我的侄兒遭酒駕司機從背後猛烈撞擊而終身殘障,家人承受的椎心之痛,無一日不在,如漫漫長夜噩夢。一個傷害,不只一個人,是一個家庭,承擔一輩子的痛。而法官裁判時,竟考量該名酒駕司機是家庭經濟主要來源而輕判,天理何在?尤其是酒駕累犯知法犯法,金錢重罰無以遏止,希望使用重刑以遏止。近十多年來飲酒人數及酒量增加甚速,飲酒年齡層逐年下降,累犯比率也攀升。路上酒駕的車輛應該超出十萬件官方的統計數字。希望酒駕大執法,能產生嚇阻作用。筆者認為只要酒駕即關七天,扣車一個月,停止駕駛半年,累犯則加倍,才能有效提升防制酒駕的意識和警惕。酒駕新聞已成日常,每十天半個月總要喊一喊罵一罵,然後無疾而終,不停循環。可憐,那些因酒駕喪命的靈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