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某紡織集團翁姓董事長,
消防燈
,去年酒後搭高鐵,
莊園咖啡豆
,搬出「我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的朋友」,
債務協商代辦
,要列車長換商務艙座位,
五股RO飲水機
,又不補差價,
前置協商條件
,還以髒話幹譙列車長,
中部雜工
,昨天被桃園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檢方偵辦期間,
台中地標
,翁還向檢察官抱怨「又不是什麼大事,就為了這點小事傳我來開庭!」態度令檢察官搖頭,以他犯後態度不佳,請求量處「適當」之刑。翁昨手機關機未回應,公司員工認為「董A應是酒後失態闖禍」。「董A個性雖嚴謹,但待員工還算客氣的。」公司陳姓員工說,董事長個性算大器,「不是那種斤斤計較的人」,會因貪圖四七五元高鐵座位價差與列車長爭吵,員工不敢置信。桃園地檢署調查,翁去年八月十四日晚間十時十分到台北參加婚禮後,搭高鐵返回台南。因商務艙的票已售完,改買自由座;上車後向黃姓列車長自稱,「我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的朋友」,要求列車長為他找到商務艙座位。黃姓列車長費心地幫翁找到商務艙座位後,向翁表示「我有事要忙、待會幫你補票」。翁聞言不滿,在車廂大聲咆哮「我是執行長朋友還要補票?」隨即打電話並傳三通簡訊給鄭光遠,投訴黃服務態度不佳。十多分鐘後,黃接到高鐵「旅客服務控制中心」無線電通知,確認翁是執行長的朋友,不必補票。三分鐘後,車行至桃園站時,翁不接受黃的解釋,當眾以台語髒話辱罵黃,還稱「要搞你、弄你」。黃姓列車長報警究辦,翁坦承當天喜宴有喝酒,因不滿列車長服務態度,台語髒話才脫口而出,他解釋是口頭禪,沒有侮辱的意思。但檢察官認定足以貶損人格和尊嚴,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