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占停車位 最高罰2400元

強占停車位 最高罰2400元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親愛的網友:為確保您享有最佳的瀏覽體驗,

宮廟規劃公司

,建議您提升您的 IE 瀏覽器至最新版本,

債務諮詢

,感謝您的配合。✕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時尚汽車NBA台灣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噓新聞時尚汽車NBA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合文學聯經出版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 重案追緝 意外現場 利字當頭 法律前線 冷暖人間 社會萬象 網搜熱話題 udn / 社會 / 法律前線相關新聞陸女追愛觸法 檢引莎翁名句緩訴檢十路搜索葡萄王 約談董總指馬收頂新10億 吳子嘉判賠180萬葡萄王涉改標案 董座曾盛麟北檢複訊後交保嗆人妻是「大嬸」 小三判賠40萬元 這樣抓姦也行!退房後入屋翻垃圾桶 判有罪確定偽造入出境章戳遭移民官識破 男陪女友出國散心泡湯了吳子嘉指馬英九收頂新10億獻金 判賠180萬元「路過中正一」 洪崇晏侮辱公署遭判拘役55日「行李有炸彈」玩笑話 判罰10萬元辱罵金溥聰 馮光遠二審改判罰5千定讞葉冠亨赴雄檢報到「會盡力彌補被害人家屬」馮光遠罵金溥聰「混蛋、爛咖」 判罰5千確定毒蟲缺錢偷鳥 銷贓被捕強占停車位 最高罰2400元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2-31 03:08聯合報 記者林麒瑋╱新竹報導WhatsApp 以人身或物品占用停車位,

海外遊學

,經檢舉或警方查獲,

耶誕裝飾

,可罰300元至2400元。 記者林麒瑋╱翻攝 分享 facebook 吳姓男子28日在新竹市林森路發現一個停車位,

醫美術後保濕推薦品牌

,準備停車卻被一名男子擋住並揮手示意有人要停,

新北快剪課程

,吳悻然離去,

花蓮居家看護

,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網引起網友討論,警方指出,經檢舉或查獲以人身或物品占車位,可罰300元至2400元。吳男所PO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吳男見有車要駛離停車格,而將車開到停車格左後方,準備停入,卻遭一名男子擋住揮手示意,隨後被一輛貨車停放,網友對此議論紛紛。市警局交通隊組長劉德富指出,人身或堆置物品占用公有車位,經檢舉或警方查獲,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人身占車位罰300元,放置物品占用車位最高可罰2400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系統建置
網站優化
台中網頁設計
排名優化
粉絲團經營
主機代管
關鍵字達人
網頁設計
專業社群行銷
專營FB粉絲團
虛擬主機租賃
台中行銷達人
網路行銷
網域申請
產品代銷
排名系統
SEO達人
網路行銷達人
台中操作排名
購物網站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