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八年前被控入侵104人力銀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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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取八萬筆求職者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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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求償一千四百八十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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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纏訟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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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昨天判決1111人力銀行應賠償104人力銀行二百一十一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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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定讞。
1111人力銀行公關總監李大華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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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工程師等人因搜集求職者資料而觸犯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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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個人行為。
104人力銀行表示,對於法院判決感到欣慰與肯定,顯示出台灣司法維護企業公平競爭環境的決心與努力。
二○○六年間,104人力銀行(即104資訊科技公司)指控1111人力銀行(全球華人公司)工程部的鄭姓等四名職員,從二○○二年起侵入該公司網站,下載求職者履歷八萬筆。
一審期間,1111人力銀行涉案的鄭姓等四名員工賠償七十二萬元並寫下道歉書,與104人力銀行和解。刑事部分,四人各被依違反著作權法及個人處理電腦資料保護法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經過八年訴訟,高院更二審認為,經鑑定1111人力銀行獲利是二萬二百七十筆履歷,每筆以一百四十元計算,共計二百八十三萬餘元,扣除鄭姓四名職員已賠的七十二萬元,判決1111人力銀行應賠二百一十一萬餘元。最高法院採用高院更二審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