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通緝犯馬姓男子潛逃廿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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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中旬被台中市警方查獲。 記者陳宏睿/翻攝 分享 facebook 馬姓男子廿多年前涉及性侵案棄保潛逃遭通緝,
內在小孩
,到中部藏匿,
強制執行
,廿三年來四處打零工維生,
債務協商毀諾
,靠熟背表哥的身分資料未被緝獲。疑因記憶力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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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十四日遇警方路檢,
清理負面情緒
,背錯資料遭員警識破解送歸案。中市警方和高雄地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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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歲馬姓男子廿四年前被控在高雄涉及一件性侵案,雄院審理期間,他否認涉案且在廿三年前棄保潛逃,雄院一九九四年二月三日發布通緝,追訴時效至明年四月八日。馬向員警表示,自己躲到中部地區後,廿三年來陸續在台中、苗栗及彰化租屋,每半年就更換藏身處一次。他不與家人聯絡、不跟朋友喝酒、不去聲色場所,靠熟背表哥身分資料,遇警盤查都能順利過關。近年因外表漸變老,很少被員警攔下盤查,就很少背誦表哥的身分資料,也買機車代步。警方表示,馬本月十四日下午騎機車經過中市修齊街時,遇警方路檢,神色有些不安。他疑因記憶力減退,背錯表哥的身分資料,員警查無此人,由於他拿不出證件,警方帶回派出所清查。員警告訴他,可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等工具查出真實身分後,馬坦承因涉及性侵案被告,廿多年前在法院審理期間棄保潛逃,警方當晚將他解送雄院歸案。雄院表示,全案發生在廿四年前,院方當時只有通緝書,沒有其他相關資料,且電腦資料中找不到起訴書類,再加上馬否認犯案,沒有明顯證據證明涉案程度,裁定限制住居,擇期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