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姓軍人前年遭控與14歲小女友發生性行為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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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少女父親找人打電話質問並提告。一審依2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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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郭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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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檢方上訴指判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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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分院認為他「第一次約會就性交」惡性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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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沒誠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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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犯行改判各10月徒刑、合併處1年半,可上訴。判決指出,目前從事水電工的郭姓男子(20歲),2017年2月入伍後,分別在4月8日及22日下午,帶14女友回住處性交,直到6月間他退伍時女方卻提分手,他在網路上留言表達不滿,少女父親發現後找人打電話質問他,並向警方報案。 郭姓男子偵訊時否認犯行,直到審理時才認罪,一審合議庭認為他明知少女未成年卻不自我約束,影響少女身心健全發展,依2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罪,各判5月徒刑,合併處8月徒刑。檢方認為判太輕提上訴,二審合議庭查出,郭姓男子是因其他證人說法才願意認罪,難認有悔意,至今也沒取得被害少女家屬諒解,況且郭供出「第一次與少女約會就性交」,僅判8月徒刑實在太輕,惡性非輕,改判後刑期翻倍,2次犯行各10月徒刑、合併處1年半。高雄郭姓男子與14歲小女友2度發生性行為,一審判8月徒刑,高雄高分院二審改判1年6月,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