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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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新訂「爭訟案件處理原則」。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為了減少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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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新訂定「爭訟案件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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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只要纏訟太久、訴訟標的金額太小、評估勝訴機率不大或訴訟成本大於訴訟利益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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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都將評估採取和解或接受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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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上訴。北市府法務局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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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為止,北市府尚未結案的民事訴訟案件總計270件,其中超過5年的訴訟案有29件,最久的一件纏訟高達25年,走到更七審還在訴訟中,至今都未結案。訴訟案件最多的前5局處,依序是工務局、捷運局、衛生局、地政局與教育局。法務局科長郭惠雯表示,基隆路車行地下道工程與廠商的訴訟,目前已走了25年,是北市府目前訴訟最久的案子,當初承包廠商因工期延宕,遭市府終止契約;廠商事後對北市府提出5億元賠償,目前3.2億元已定讞,當中有1.2億元市府敗訴賠償,剩下1.8億還在訴訟中。林萬發表示,為了降低訴訟成本,未來這類案件,都會送到關懷協調小組審議;一旦評估勝訴機率不大,就可能採取和解、調解等方式處理,避免上訴又衍生更多費用。根據北市府新訂爭訟案件處理原則,未來只要是案件纏訟超過5年,或是訴訟標的金額超過1000萬的案件,都會送到關懷小組審議,除了法務局會提供訴訟策略外,也將評估和解、調解的可能性,減少不必要的訴訟過程。不過,貿然和解是否會導致瀆職或圖利爭議?北市府官員表示,會先由各局處自行評估後,再由法務提供意見,並送到北市府關懷協調小組做最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