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的許姓男子12日從日本搭機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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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飛機廁所抽電子菸觸發警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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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機後立即被航警留置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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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間依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許姓男子搭乘班機的飛行時間僅2個多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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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下午1時左右抵達桃園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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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因為他在飛機上抽菸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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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機後遭航警留置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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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後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開庭訊問等程序,到深夜才能結束,多耗費7、8個小時,得不償失。這班飛機的空服組員也因為留下來製作證人筆錄,晚了5個小時才能下班回家。航警調查,許姓男子12日從日本福岡搭機返回台灣,飛行途中進入廁所偷抽電子菸,原本以為無人察覺,結果觸發飛機上的警報器,空服員及座艙長敲廁所的門,許姓男子才開門交出手上的電子菸。機長接獲報告後提前通知地面,請航警在空橋門口等候,許姓男子下機後立即將他帶回偵訊。航空公司規定,飛行途中全程禁止使用電子菸,旅客在飛機上使用電子菸,可能會干擾到飛機上的電子儀器。許姓男子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第43條之2第1項的規定,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但經民航局公告,並經機長許可,由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得使用者,不在此限。違反這項規定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罰則相當重。46歲的許姓男子(中)從日本搭機回台,在飛機廁所抽電子菸觸發警報器,12日被航警依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記者陳嘉寧/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