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電動滑板車不只在歐美城市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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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特拉維夫的市區及海邊也常可見遊客騎乘。 記者侯俐安/攝影 分享 facebook 共享電動滑板車(e-scooter)近年在歐美城市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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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德、星、美等國都已著手修法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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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也陸續出現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作為代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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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更有多家國際共享電動滑板車廠商盼能進入台灣。交通部歷經一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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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擬朝「低度管理」限速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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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滑板車騎上人行道、騎樓限速六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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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車道限速廿五公里,並授權地方政府畫定騎乘範圍,但因目前各界意見分歧,最快八月初步定案。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類電動滑板車、平衡車不能在車道、人行道騎乘,只能在公園、校園等封閉區域行駛,違者罰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但隨著全球陸續出現電動滑板車遭撞、撞傷人等事件,各國早已著手修法。其中,新加坡將共享電動滑板車視為解決民眾「最後一哩路」代步工具,法規最完整,要求登記、限速、限地使用。法國今年九月起則將禁止電動獨輪車、個人行動載具、懸浮滑板等騎上人行道,避免「行人被擠到牆邊」;德國新法規定站立式滑板車,可在一般道路、腳踏車道行駛,限十四歲以上使用、最高限速廿公里。交通部去年也啟動「自行車及類似運具安全管理之研究」,已完成期末報告,建議朝「最低度管理」以因應世界趨勢,建議交通部將慢車分為自行車、醫療輔具、電動載具三類,電動滑板車騎乘在人行道、騎樓須限速六公里,騎在慢車道限速廿五公里,並授權地方政府訂定管理辦法;另電動自行車則可能提高年齡限制為十六歲。不過,專家學者、地方政府意見分歧,是否限制年齡、戴安全帽、考照掛牌、限速限地等仍未拍板。學者認為台灣汽機車等混合車流過多,若開放公共空間騎乘,電動滑板車容易傷人也傷己;更應檢視共享規範,以因應一旦共享業者進入台灣,不會重演當初Obike來台措手不及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