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派燒國旗辯「要分清楚台灣與中華民國」 獲判無罪

自由台灣黨組織部主任李嘉宇去年主持「228」集會,

關鍵字如何操作

,要求民眾焚燒中華民國國旗,

網頁設計

,被依教唆侮辱國旗罪起訴;李辯稱,

客製化網站

,燒燬的旗子非制式規格,

自然排序

,是希望分清楚台灣與中華民國,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台北地院認為,李的訴求屬於憲法的表意自由範疇,受憲法保障,判李無罪。檢方指控,李嘉宇不滿228事件逾70年,政府仍未實踐轉型正義,去年2月27日晚參加獨派團體集會、擔任主持人,教唆一名男子焚燒自備的中華民國國旗,警方蒐證,將李移送法辦。 法院開庭,李嘉宇辯稱,燒燬的旗子不是國旗國徽法的規格,且沒有侮辱中華民國的意圖;他說,是要透過燒旗向台灣民眾說明中華民國做過的事,而晚會是台獨活動,在台獨主張中,台灣跟中華民國是分開的,否認犯罪。李說,燒旗是凸顯中華民國法律的正當性,中華民國對台灣的統治是殖民體制,李還將國旗比做「車輪旗」說,車輪旗原則上是在講中華民國國旗。法官審理認為,意圖侮辱民國,公然損壞、除去或汙辱中華民國國旗,即成立侮辱國旗罪,但主觀上要有出於侮辱民國的不法意圖;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自由,即表意自由,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無罪判決說,有關政治性言論,向來受憲法最高保障,國家如干預政治性言論,將容易發生執政者獨裁的流弊,李嘉宇教唆燒國旗,是李、舉旗點火男子表達政治意見的手段,政治的主張或言論,難以認定有出於侮辱中華民國的意圖,檢方的舉證,不足以證明李犯罪。圖為台北地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路行銷達人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關鍵字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粉絲團經營
FB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如何操作
排名優化
關鍵字廣告
專業網頁設計
虛擬主機租賃
台中關鍵字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產品代銷
網站租用
系統建置
客製化網站
台中網路公司
排名系統
專營FB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