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蘇姓男子兩次利用到百貨美食街倉庫送貨時性侵女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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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害人選擇隱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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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年又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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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同樣手法性侵。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決蘇男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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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
法官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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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有輕度智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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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日常生活的警覺程度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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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5歲起在餐廳打工支付弟妹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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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溫順吞忍,因工作認識蘇姓送貨員,但兩人無私交,僅清點貨物時碰面。
被害人在庭上表示,前年夏天一天她到地下室倉庫清點貨物後欲離開,蘇姓送貨員見四下無人,強拉住她後把她抱到冰櫃上性侵得逞;她擔心影響工作及男友、家人觀感,隱忍未告訴店長實情,僅說蘇姓送貨員不斷用肢體觸碰她。去年3月第二次受侵犯後,她忍無可忍,到醫院驗傷提告。
蘇姓男子供稱是兩情相悅,指兩人平時有電話聯繫,彼此互有好感。
但檢警調閱通聯紀錄後發現,他們兩人間根本沒有任何通話紀錄,且事發後被害人還是透過蘇男任職的貨運公司才知他身分,認定蘇男的辯詞是狡辯,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