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房產持有逾兩年 贈妻後出售免稅

桃園市楊先生詢問:夫將持有三年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贈與給妻,

儲物罐

,如妻在六個月內出售該房地,

快速夾具規格

,是否要申報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
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答覆:夫贈與妻房地後,

日光燈

,妻於六個月內出售受贈房地,

中部 租車

,該房地之持有期間計算,

彰化一對一看護

,依財政部103年11月14日台財稅字第10304640200號令發布最新規定,

快速居家看護

,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

桃園居家清潔

,夫贈與妻房地,

24小時一對一照顧

,妻六個月內出售,可將夫妻各自持有該房地期間合併計算。因此楊君配偶出售受贈房地之持有期間,可將楊君自結婚後之持有期間三年合計,經併計持有期間已逾兩年非屬特銷稅課稅範圍,不用繳納特銷稅。,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FB粉絲團經營
台中網路公司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行銷達人
台中操作排名
主機代管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排名優化
SEO
系統建置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專營FB粉絲團
社群行銷達人
購物網站租用
台中行銷達人
網域申請
SEO優化
網路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便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