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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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可確定是下水道箱涵氣爆引起的;所有的重大災害都發生在下水道箱涵上方。李長榮、中油及中石化的丙烯管只有六公尺左右的管子被炸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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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連的兩端管子並未產生連環爆。
依已有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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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描述爆炸發生的過程:分別歸屬李長榮、中石化及中油的三條丙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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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鎮碼頭儲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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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在地下約一點五公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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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平行通往三家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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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聖路與凱旋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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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市政府所設兩座並排的下水道支管(箱涵)十字交接;丙烯管穿越進箱涵內部,再穿出邊壁,因此有三到五公尺長的丙烯管裸露在箱涵內部上方。
碳鋼做的丙烯管有彈性,比較耐重壓,但不如鑄鐵做的管子那麼耐蝕。李長榮四吋兩烯管從七十九年建好,至今廿四年,從未維修檢查,在箱涵中受到水氣、酸性氣體及氧氣侵蝕產生鐵鏽,進而形成四公分乘以七公分的破洞,使得七月卅一日要輸送到李長榮大社廠的丙烯外漏到箱涵中。
箱涵是一個大致密閉的空間,但要承接家庭廢水,也有開口,因此箱涵內不缺空氣,這給了氣爆產生的物理條件。丙烯不斷流入箱涵支管,再經箱涵內空氣或水流,擴散到凱旋路、三多路、一心路等地的箱涵幹管與支管,且與空氣混合,達到氣爆濃度。
八月一日凌晨零點左右,可能有人在第一起爆點的二聖路與凱旋路口,無心製造了火源,瞬間引發涵管氣爆,並接連在管內丙烯含量達到氣爆濃度的區段產生連環爆。
如何能確定二聖路與凱旋路口也是涵管氣爆而非丙烯管先爆?
若李長榮丙烯管先爆,破洞處應成碎片,但實際上破洞那截管子仍掛在爆炸現場;再者,如果是丙烯管先爆,破裂的碳鋼管應外擴,但並沒有這個現象。
李長榮等三家公司的丙烯管在二聖路與凱旋路口被炸掉大約六公尺長,並未使相接的丙烯管也爆炸。實際上,李長榮在三多路的丙烯管線並無災情。可能原因就是,二聖路與凱旋路口的爆炸雖然提供了火源,但埋在沙石裡管中的丙烯太濃,加上沒氧氣,所以未爆炸。
這也說明了,石化管與下水道箱涵結合,是致命的組合。
高市水利局指箱涵可能在民國六十五年以前設的;若果真如此,由中油在七十九年鋪設的三條丙烯管,在二聖與凱旋路口穿進水泥箱涵,可能是包商的「小偷工」,讓丙烯管彎曲通過箱涵,結合李長榮不維修,形成「大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