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優先」 就能強人所難?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宣布,

冬季遊學

,觀光團客若攜帶違規肉製品入境,

台南銀樓刷卡換現金

,旅行社要負連帶責任。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為防杜非洲豬瘟入侵,

網路行銷

,行政院長蘇貞昌把「防疫視同作戰」落實為具體行動,

瓶裝水

,對於旅客若夾帶肉品入境,

燈飾

,他要求導遊及旅行社應負擔連帶責任。儘管「防疫優先」,

汽車工具推薦

,但此舉除引發旅行業者反彈,

制煞

,也面臨法理的挑戰。蘇貞昌上任當天就到桃園機場視察非洲豬瘟防疫,

台中地標

,求好心切傳出「飆罵」防檢局官員,更祭出外籍旅客違規攜帶肉品,不繳清罰款不得入境的霹靂手段。蘇貞昌前天則又裁示,如有旅客參加旅行團夾帶肉品進入台灣,導遊及旅行社應負擔連帶責任,再展鐵腕作風。 還原當天會議,蘇貞昌雖未指示依據何種法律對導遊及旅行社課以「連坐」責任,但他要求交通部研議罰則並確實執行。觀光局隨後引用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三條,對旅行業者「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可處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鍰,受雇人員也可處一萬元至五萬元罰鍰。姑不論上述條文是否適於防範非洲豬瘟的情況,旅行業者對團客的行為,除了提醒我國禁令及勸說,根本沒有強制力可言,卻須負起「連帶責任」,未免強人所難。誠如蘇貞昌昨澄清「沒有要求搜行李」,可見在執行上有相當難度。事實上,旅行業者的聲明也提到,外籍旅客通關後才由台灣導遊接待,試問,對於外籍旅客在通關之前的違規行為,台灣導遊究竟要負起怎樣的「連帶責任」?蘇揆帶頭為防疫把關,魄力值得肯定。但執法貴乎可行,也應合於情理。旅行業者、領隊或導遊若是自行違規攜帶豬肉產品,應該受罰,但這不可與旅客違規卻要導遊及旅行社負擔連帶責任混為一談。律師出身的蘇貞昌,豈能只顧防疫,忘了法治保障的基本人權?,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站租用
台中網頁設計
虛擬主機租賃
排名系統
專業社群行銷
網路行銷達人
SEO達人
產品代銷
台中行銷達人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網路行銷顧問
台中關鍵字優化
自然排序
台中操作排名
關鍵字廣告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網域申請
網站優化
主機代管
系統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