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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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把愛車停在永盛公園地下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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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上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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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就無端被撞凹2次。不過當鄭小姐想向停車場調閱監視畫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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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發現監視器畫面僅保留3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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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全都洗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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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小姐氣得大罵。
停管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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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單一事件,已要求廠商立即更換該故障設備,也將針對較老舊的停車場錄影監視設備陸續汰換。
市議員梁文傑日前接到鄭小姐陳情後,發現北市不論是停車場法、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或其他法規,都沒有要求停車場監視器錄影影像最低儲存天數,也沒有強制要求民營停車場要設置監視器。
梁文傑質疑,全市共有99處公有停車場設置4291支監視器,建置成本約為2億1358萬元,每年維護約為1320萬元。停管處花大錢設監視錄影器,影像保留天數卻不足,一旦發生刑案,民眾只能自認倒楣。
議員吳思瑤強調,北市上半年在停車場發生的刑事案件就有124件,去年一整年則有264件,前年更高達292件,其中又以普通竊案、機車竊盜、汽車竊盜居多,若停車場的沒有強制規定影像保留天數,對民眾來說根本一點保障也沒有。
停管處主任秘書劉瑞麟表示,早期的監視系統因未明訂錄影保留天數,再加上技術限制,的確有部分停車場監視系統的錄影保留天數不到30天。
未來將全面檢視公有停車場,預計105年將完成10年以上公有停車場的閉路設備更新,至於10年以下的公有停車場,將暫時以擴充硬碟的方式,增加保留天數。
至於民營停車場,劉瑞麟表示,將研議是否將監視器的設置,納入停車場設置許可的必要項目,近期也將函告各家業者,盡量在場內設置閉路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