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涉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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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評會建議撤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在擔任民事執行處庭長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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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要求助理處理私人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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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強迫女助理幫他按摩、刮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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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拒後還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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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吳濫用權勢,涉性騷擾,已不適任法官,決議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建議撤職。這是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誇讚女職員「事業線」不錯並秀自己上胸肌案後,再一起男法官利用職權施壓、且缺乏性平意識的案件。吳今年八月被新竹地院移送評鑑,並解除庭長職務。 法評會指出,吳擔任庭長時,長期要求法官助理在公務時間或下班後,替他處理私人事務,包括送洗衣物、找孩子家教、規劃家庭旅行、查詢適合的不動產物件和代看房子等,因吳掌有執行處同仁的考評權限,助理畏懼、擔心工作不保而答應。去年八月至今年三月間,吳四度以身體不適為由,要求女助理以手指沾取萬金油,替他刮痧、按摩;過程中緊閉門窗,他鬆解衣扣,女助理深感受辱與不適,後來拒絕,但吳說「現場還有別人」,要求她繼續刮痧。女助理後來不從,吳老羞成怒,長達一個月沒給她好臉色看,施以不當職場壓力。更離譜的是,吳還要求同仁在電話分機表上勾選面貌姣好的女性員工名單,上班時找對方到辦公室詢問感情狀況。新竹地院調查本案時,吳振富私下聯繫多名關係人,誘導她們不要說真話。法評會認為吳嚴重逾越異性同事相處分際,有性騷擾疑慮,且身為司法人員,明知以權勢介入調查、影響證人的嚴重性,卻明知故犯。法評會認為吳濫用職權指使法官助理、書記官辦他私事,且未顧慮異性助理感受,遭拒後還施以職場壓力,被調查時未能虛心反省,反以長官身分施壓,已不適任法官,建議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