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莊嘉億(左)虐死女童;莊母劉禎梅(右)辯稱視力不好「看不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四歲邱小妹妹遭母親同居人莊嘉億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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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腿骨外露三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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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卻不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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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命消逝。聽聞高院將原處死刑的莊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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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阿嬤哭了一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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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孫女當初被打到「動都不能動」實在太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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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檢察官再上訴。女童阿嬤昨說「小孩子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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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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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女被莊嘉億打得那麼慘「動都不能動」,實在太殘忍,希望能再上訴。阿嬤盼法官能將心比心,質疑「(如果)今天小孩是你們的親屬,你會把他改判無期嗎?」她痛罵「凶手應該就是死刑啦!不能改判無期徒刑!廿年後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在本案開庭時每次都到場旁聽,她說協助兒虐死亡案近八年,本件是最慘的一件,女童傷痕累累,「打到屁股開花」成皮革狀般黑、硬、裂,就是因同一部位不斷被打、出血、瘀青,否則也不會成這樣。王薇君說,在幫忙修復遺體時,女童斷腿傷口散發出來的氣味非常重,甚至比過世一星期的遺體還重,可見傷口潰爛的嚴重程度。她說,一想到那畫面,就想到「痛到死」慘況。高院審理時,莊嘉億的律師辯護「莊還有幫忙擦藥」,但告訴代理人批評女童在死前兩、三個星期已被打到骨折、斷骨突出皮膚,「擦藥可痊癒?」女童母親表示,當初是莊母劉禎梅要求留下女兒讓他們照顧,沒想到是這種結果。劉禎梅數度表示「我的想法就是兒子不要在我面前被抓」,女童阿公、阿嬤抱怨「別人的孩子死就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