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23歲楊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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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慕比他小9歲、讀國中1年級的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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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兩度在少女住處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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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關係生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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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告表哥性侵。楊男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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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兩人互動像情侶,是兩情相悅,沒有強迫。楊男因與未滿14歲女子發生性行為,新竹地檢署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楊男雖坦承與表妹發生性行為,但沒有強迫或脅迫,表妹也沒反抗,沒說「不要」。不過,少女在檢警調查時,表示當初和表哥第一次發生性關係是不願意的,因礙於他是兄長而不敢拒絕。
檢警查閱兩人去年3月至今年2月間的網路聊天內容,多次出現相互表達情意及關於性行為的親密用語,少女的行為與反應,與一般遭受性侵被害人反應不同。
檢警調查時,楊男指很喜歡表妹,兩人名義是表兄妹,實際像男女朋友,「都在很自然的情況下發生」;少女認為是遭性侵,到醫院驗傷確認;檢方認為楊男行為觸犯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昨天偵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