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長張花冠(左)與立委陳明文原是親密的政治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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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卻反目法庭相見。圖為兩人日前同台參加太平雲梯啟用典禮。 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分享 facebook 嘉義縣長張花冠和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的風波持續發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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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霧裡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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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該釐清的事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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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有無關說、妨礙司法公正。根據張花冠自己的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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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硬勒住我脖子、與我並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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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他講的是:他的官司都已經處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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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事。等宣判確定沒事後,他會讓我死的很難看。」這些動作和話術,至少已涉及性騷擾、恐嚇與妨礙司法公正。無論哪一種罪名,都必須追根究柢、深入調查。其中,陳明文有沒有透過管道,關說個人官司,更已嚴重斲傷司法威信,也是社會大眾在看這部宛如八點檔連續劇時,最想揭開的謎底。然而,最令外界瞠目結舌的是,民進黨政府上台後,高舉司法改革旗幟,要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心,如今卻對諸如此類的指控,毫無回應。難道這不是最該改革的內容嗎?還是因為這是每個執政黨的潛規則,一套不為外人所道的惡質政治文化?陳明文在民雄汙水下水道工程的案件,被控洩密、背信、圖利及違背職務,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只以洩密罪改判六個月,可易科罰金;儘管不是全部獲得無罪判決,但已是所有罪名中最輕的一種。因此,張花冠在回應判決結果時才會諷刺地說,如同陳明文所稱的「一切應該沒事」,她要恭喜他。至於當事人陳明文對宣判結果,則是感到「非常遺憾」,並研議後續處理方式。但別忘了,有無關說,以及關說是否成功,這完全是兩碼子事,豈能因為改判部分刑責有罪,就不去追查到底有無關說的真相。當然,整起事件也可能是有心人士無的放矢,但運用這些手段和言論的背後,不外乎是根據過去的所見所聞,或是周遭人士的經驗,才會認定司法是可受影響的,認為官司是可以關說的。還記得張花冠在大埔美二期開發標洩密案,一審判一年八個月,不得易科罰金,但今年七月高院改判一年十個月,變成得易科罰金,暫時保住縣長寶座;二審改判出爐後,同樣引起各界譁然,並且質疑司法公正性。台灣的司法,一直讓人存在「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刻板印象,縱使司法是清白的,獨立審判不受干擾,但在政治人物眾口鑠金下,積是成非,早已染指皇后的貞操。【相關閱讀】‧ 聯合社論/「明花之亂」吹開了司法黑布‧ 陳明文官司沒事後要給她死的很難看 張花冠: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