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法三讀 不顧警告…登山釣魚出事恐沒國賠

「國賠法」昨天三讀,

瓦斯桶 過期

,不顧警告或標示仍冒險,

原味燒酒

,若發生意外,

海報

,國家可不負或減免損害賠償責任;圖為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國家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條文明定,

潭子 瓦斯

,在開放的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或其設施,

烘豆瓦斯桶

,經管理機關等為適當的警告或標示,

台中美甲課程

,民眾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

禮車接送

,一旦發生意外,

北部系統櫥櫃

,國家不負或減免損害賠償責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宣布「開放山林」政策,鬆綁全台八十一處林道,過去繁瑣的登山申請也將簡化流程,並預計投入四年約七億元經費整建山屋和步道,優化登山環境,;同時也鼓勵落實「自主管理、責任承擔」精神,盼建立民眾風險自主管理的觀念。 法務部長陳明堂日前受訪時說,例如颱風天登山或釣魚觀浪出意外,將可不國賠;而在自然公物區域內的「人工設施」,例如野溪上的小吊橋,因颱風或大雨受損,受限於天候、地形或材料等原因來不及修復,若政府已警告,民眾還是堅持要走而出意外,可減輕或免除國賠,將視個案來認定。過去國賠只限實體損失,未賠償人身自由遭到侵害的情形;此次修法增列「人身自由」為保護客體,只要是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導致人身自由受到侵害,也有權利提國賠。,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便宜網站
台中操作排名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產品代銷
SEO優化
關鍵字如何操作
社群行銷達人
SEO達人
排名系統
漸進式排名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粉絲團經營
網域申請
網路行銷達人
虛擬主機租賃
SEO
台中網頁設計
專營FB粉絲團
客製化網站
自然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