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高中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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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離異後和父親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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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間她和王姓男大生(21歲)參加活動時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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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開始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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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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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多次對父親說「我去同學家準備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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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父親認為女兒認真學業,沒有懷疑。不過女生卻是到王姓男大生家偷偷約會,二人數度親熱,今年1月女生發現懷孕,由王男陪同墮胎,女生父親輾轉得知後,才知女兒聲稱準備考試原來是和王男約會,氣得控告王男妨害性自主。 檢察官偵辦時,王姓男大生表示,和女生很談得來,二人交往後成男女朋友,事前經過對方同意才親熱,沒有用強的,女生也承認王男是她男友,發生性關係她都同意。由於女生已滿18歲,王男不構成和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的妨害性自主罪,檢察官對他不起訴處分,女生父親認為女兒吃了大虧,聲請再議,並向王男求償,檢方已將再議聲請案送高檢署,求償案仍由法院審理中。桃園一名高中女生和男友約會懷孕,女父控告男方妨害性自主,檢方不起訴。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