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燈會近年花上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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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議員們批花大錢、效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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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的人潮不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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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有效行銷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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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燈、小吃攤沒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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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用過去的舊燈充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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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縣府徹底檢討。
觀光行銷局長李紹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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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檢討燈會成效,13日也發文給鄉鎮市公所,了解主辦明年燈會的意願。另外,縣府過去也爭取辦台灣燈會,但沒成功,過去青埔適合辦燈會的場地因為開發權已經標出,只要其他鄉鎮市有合適的場地,會考量再爭取主辦台灣燈會。
縣府觀光行銷局昨天在議會報告,議員呂宏仁指出,桃園燈會連續兩年在蘆竹鄉舉辦,他問過警方,11天的活動有15萬人就算不錯了,非假日又碰到陰雨天,整個燈區冷清清,縣府聲稱有數十萬人參觀,還帶入高額商機,他是蘆竹選出的議員,「感覺不出有那麼好」。
呂宏仁還指燈區竟然有用過去展出的舊燈充數,讓人遺憾,議員李訓求表示,地方傳出燈會的攤販賠錢,叫苦連天,另有內幕,縣府應該追查。
梁新武說,縣政府應爭取主辦台灣燈會,這些年彰化、苗栗、新竹縣都辦過,知名度大增,桃園的經濟規模比這些縣市大多了,應該爭取後年辦台灣燈會,屆時捷運應該能通車,青埔場地不錯,有高鐵、捷運、高速公路。
張肇良批評,桃園燈會辦成這樣讓人痛心,感覺政府花錢「還被人當傻蛋,被罵臭頭」,他不怪公所,桃園縣要升格了,以後應由縣政府自己主導。林俐玲也認為既然燈會被批,甚至被暗指有弊,就別由鄉鎮市公所主辦。
劉茂群說,縣政府辦燈會應該整合資源,選出場地後由13鄉鎮市協辦,並且要有配套措施強化品質,不要辦場燈會反而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