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局蘆洲分局行政組林姓前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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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轄內養生館上班的泰籍女子收「尋人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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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以警用電腦查詢她們老公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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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的林姓泰籍女友也被控從中穿針引線。新北地院昨天依貪汙治罪條例判林徒刑五年六月、林女兩年十月。
林與林女都否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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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遭業者陷害。法官痛批林藉警察職權牟利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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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壞外籍人士對台灣警察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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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向在台外配收賄,更是欺凌弱勢。
檢調發現,林姓前警員二○○九年間在分局附近經營「芭達雅」泰式養生館,並與養生館上班的林姓泰籍女子交往;當時蘆洲分局警紀鬆弛,多家泰式養生館各有不肖員警插股包庇,卻為女人和利益互鬥互捅。
林與轄內「普吉島」養生館業者為女人結仇,「普吉島」養生館有蘆洲警分局偵查隊陳姓前偵查佐插股圍事,雙方揚言「弄倒」對方。
業界當時盛傳「芭達雅」大戰「普吉島」,結果兩名員警先後被檢調「弄倒」送辦。
外籍女子和台籍配偶須不定期接受訪查,法院調查,二○○九年間,林得知養生館邱姓泰籍女子老公失聯,自稱有辦法替她協尋,並向邱女收取三千元,再約定找到人要付「後謝」兩萬元。林後後來在分局用警用電腦,查詢出邱女的老公在桃園監獄服刑,林載邱女探監後收取兩萬元。
二○一一年五月間,林為另名林姓泰籍女子尋找失聯配偶,事前收五千元,並告訴對方若未找到人要再收五千元,找到人則收兩萬五千元。檢調取得檢舉林收錢的畫面後,收網逮捕林及他的女友。
部分業者在法院審理時證稱,林姓警員在外配圈「很有名」,許多在養生館上班的外配有事都找林幫忙,林見對方漂亮就會要求對方與他交往,否則就收錢辦事。業者說,林曾要求某「普吉島」泰式養生館張姓泰籍女子與他交往,張女拒絕並職辭,林對此很不高興,事後「普吉島」就常遭臨檢,當時業者就揚言要弄倒「芭達雅」幕後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