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大學生受毒梟拜託請他去通訊行領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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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給予數千元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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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他入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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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他去領藏於乳膠枕內13公斤多的海洛因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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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將他判刑8年6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林姓大學生去年底受雇幫毒梟領取十三公斤海洛因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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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方法院考量林沒有前科且配合檢調辦案追查、深具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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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處最低刑度仍嫌過重,減刑、再減刑後,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刑八年半,可上訴。檢調表示,林落網時不知運輸一級毒品是可處死刑、無期徒刑的重罪,還要求交保、讓他出去,經家人請律師到場後,他才了解自己闖下大禍,隨即「臉色蒼白、強忍住淚。」如今不僅學業沒了,還要面對重刑。 檢調說,綽號「恐龍王」的陳姓毒梟是跨國毒品走私集團成員,在夜店等場所吸收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以金錢引誘對方運毒。毒梟集團成員躲在幕後,一旦年輕人被抓,他們第一時間也能脫身。目前檢調已全力追查陳姓毒梟下落。判決表示,就讀科技大學四年級的林姓學生(廿四歲),去年在夜店認識陳姓毒梟後,對方先以每次數千元代價,請他幫忙到通訊行領取三、四次手機。林的戒心鬆懈後,陳去年十一月再以數萬元報酬,請他到台中市南區東興路一棟大樓向管理員領取「陳漢林」的貨品。這批貨品是分裝成三箱的乳膠枕,裡面夾藏著十三公斤多海洛因,去年十一月初由毒梟集團在泰國購買毒品裝箱。這批貨十一月八日下午郵寄到台中通關時,經海關查獲暗藏毒品。調查局航調處據報後,到東興路這棟大樓埋伏,十一月十日查獲前往領貨的林姓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