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林姓女子離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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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對她一毛不拔的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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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竟瞞著她花100多萬元幫「小三」胡姓女子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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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而提告向「小三」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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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女堅稱只是「精神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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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已分手,不過法官認為,胡女破壞對方家庭屬實,判決應賠償林女5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調查,林姓女子10年前與丈夫陳姓男子結婚,但丈夫很少交出薪水,家庭開銷幾乎都是她負擔,林女當初以為丈夫對她一毛不拔,可能為存錢買房子,也沒有怨言,丈夫7年前開始以工作加班為由,經常夜不歸營,去年9月間夫妻感情生變而協議離婚。
林姓女子離婚後,並未搬離原住處,無意中看見前夫與「小三」胡姓女子打官司的訴狀,才發現對她一毛不拔的前夫,多年來背著她在外面養「小三」,7年前還花100多萬幫胡女買房子,雙方分手後為此發生糾紛,一審判決胡女勝訴。
林姓女子追問前夫,發現他們7年前開始交往,前夫花錢幫胡姓女子買房子後,2人就在新居同居,有多次親密關係,直到3年前才分手,林女不甘胡女介入她與前夫的婚姻,破壞她辛苦經營的家庭,憤而提告向胡姓女子求償100萬元。
胡姓女子雖承認與陳姓男子交往,但堅稱自己只是對方的「精神伴侶」,雙方並沒有進一步的越軌行為,陳姓男子常抱怨婚姻有閒隙,房子也是對方心甘情願買給她的,且2人在林女與前夫離婚前已分手,她自認未破壞林女的婚姻,不過法官並不採信。,